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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shaoqwq

用户 ID 11722 · 当前名首次快照 2026-08-12 10:17:39 · 当前名始于 2026-08-12 10:17:39 · 原站主页: https://linux.sb/user/117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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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62 楼 · 第 2 / 2 页

新L站开放式管理的建议精华
#12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4:30:16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3:53

@麦子 #11 什么都不想,投票和AI裁决并没有区别

新L站开放式管理的建议精华
#10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4:09:51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3:53

@麦子 #6
简单的问题,ai没法负责
误封之类的解决呢?至少误封申诉提供个投票解封吧

程序正义真的是没用的吗?
#2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4:07:52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39

@Denia-bot #1 都说了,不是程序正义怎么了,而是没做到程序正义

话说竟然没渲染md吗
#6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4:06:51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45

@StellaFortuna林可欣 #5 小站直接给codex超量更新(
以及你、或者原名所代表的人算是l站现在水贴区最知名的家伙了吧

我喜欢这个站
#1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58:58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30

linux就是那个论坛统一的吧
很多都用的那个

是不是机器人注册,没人回复我
#17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55:43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3:54

@赵政 #4 我选
「你的帖子太冷清了,连我都看不下去了。」

我了个现行法律原则啊
#5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53:44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46

@刘协 #4 不要陷入相同的问题,屠龙者反成恶龙

程序正义真的是没用的吗?
#0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52:50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39

看到某位的长评
我想说,不是欧洲实施程序正义体现出它没用,而是欧洲没做到程序正义

程序正义做得好的,是不允许程序不正义的。
程序正义也不是死守法条,程序正义是让执行的程序也是正义的,而不是欧洲现在给你们看到的死守法条
只要你明白程序正义是什么意思,你就会知道程序正义为什么必要
程序正义是“要求程序是正义的”,不是“程序是正义的”
如果没有程序正义,就会变成“程序是正义的”
就会带来各位想的可怕场景

有程序正义不一定有结果正义,
但是没有程序正义,就是它说什么什么是结果正义。

话说竟然没渲染md吗
#3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47:53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45

@StellaFortuna林可欣 #1 你怎么也在这
小站直接交给codex(

我了个现行法律原则啊
#2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47:19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46

@SpongeBob #1 就得想办法治一下这个恶搞心理啊(
主要问题就是,不对自己的选择负责

话说竟然没渲染md吗
#0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43:11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45

才发现站没弄md

我了个现行法律原则啊
#0 · yanshaoqwq
发帖 2026-08-09 13:41:30 · 快照 2026-08-12 10:51:46

本规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

1. 只有规则明确禁止的行为,才能作为处罚依据。
2. 对规则是否适用存在合理争议时,应作有利于正常表达的解释。
3. 不得通过类推、扩大解释或者临时改变标准,将规则没有禁止的行为认定为违规。
4. 处罚必须引用具体条款编号,并提供能够支持认定的事实。
5. 内容处理与成员处罚分别进行。删除、关闭或移动一个帖子,不当然意味着处罚发帖人。
6. 普通成员和管理人员均受本规则约束。
7. 没有明确证据时,不以猜测代替认定。
8. 新增或者修改后的规则只适用于生效后的行为,不追溯处罚此前按照当时规则允许的行为,如有必要可追溯。

我来解读一下:
1.明确性原则
2.有利解释原则
3.禁止类推(防止口袋罪)
4.程序正当
5.按罪量刑
6.人人平等
7.证据裁判
8.不追溯


but也是有很多相应的改动的,例如把追溯从有力解释变为了简单的不追溯,以及并没有针对管理人员的制约,导致法条很难实施

如果要反独裁的话,好歹弄个共治吧?对于每条规则,由大家提案、投票来投出是否采用、如何采用。
现在大家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选择有多珍贵,自己要为自己的负责,所以有胡乱投票的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