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委托,依法指派本律师处理你方在Linux SB公开发布辱骂言论、侵犯华为名誉权一案,现向你方函告如下:
你方于2026年8月7日在Linux SB发布针对华为有限公司的侮辱性言论,该内容已经超出正常言论批评的范畴,构成名誉侵权,目前已造成不良传播影响。现本律师要求你方于收到本函之日起3日内,立即删除全部侵权内容,在相同发布位置公开向华为有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;若你方拒不执行上述要求,委托人将依法提起民事诉讼,追究你方全部法律责任,届时你方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、支付诉讼费、公开判决内容等不利法律后果。
华为终端有限公司
2026年8月7日